河北鹏鑫管道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晋0821民初2666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临猗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北鹏鑫管道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年10月28日立案后,原告河北鹏鑫管道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以双方已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北鹏鑫管道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74元,由原告河北鹏鑫管道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金飞云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冯韵颖
判决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