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与讷河市御隆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唐建伟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黑02民初48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与被告讷河市御隆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唐建伟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原告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00元,减半收取150.00元,由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王巧姝
审判员董铭
审判员朱浩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周思涵
判决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