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七个七物流有限公司与常德顺安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703民初4394号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常德市七个七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德顺安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常德市七个七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常德市七个七物流有限公司撤回对常德顺安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116元,减半收取4058元,由常德市七个七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彪林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廖莉芳
判决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