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清与钱迅、何发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623民初495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31
法院: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绍清诉被告钱迅、何发展、安徽景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利辛县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经审理变更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年8月3日立案。原告李绍清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绍清撤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李绍清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马芳
审判员闫侠
人民陪审员刘效启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郁晓枫
判决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