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凡亮与山东嘉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04民初5784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焦凡亮与被告马思伟、山东嘉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9日立案。原告焦凡亮于2020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焦凡亮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焦凡亮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徐振华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刘琳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