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0)桂1402行审3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崇建行罚字[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崇建征字[2020]1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审查期间,申请执行人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8月5日向本院提交了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申请执行人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回对崇建行罚字[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崇建征字[2020]1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决定书》的强制执行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农小静
审判员张敏
审判员吴学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法官助理梁燕
书记员周美月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