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涛与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吉0183执2157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景涛与被执行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吉0183民初25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陈迎超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刘猛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