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江苏苏高流体机械有限公司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苏0923执158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江苏苏高流体机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中,于2020年8月1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建湖县人民法院(2020)苏0925行审73行政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江苏苏高流体机械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应得收入20251元或扣留、提取其等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阎萍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陈炫铭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