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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谭秀训
联系方式:0531-88209656
注册时间:2004-02-16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济阳街道工业园11号
简介: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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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与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15执238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与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125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确认:一、被告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23001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23001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二、被告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险费3675元;三、驳回原告济南上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对外投资等财产状况,查明:发现并预冻结被执行人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购款;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仅有零星银行存款,对此申请执行人不要求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此外,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将查明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本院已向被执行人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曹县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扣山高消费至本案义务履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王莹 审判员刘美鹏 审判员于昌洋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杨同堂
判决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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