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05民初11187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爱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京爱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爱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30元,由原告北京爱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未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张琦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白静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