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河北途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822民初2318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兴隆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与被告河北途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30日立案。原告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撤诉。
案件受理费80.00元,减半收取计40.00元,由原告兴隆县兴隆镇人民政府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韩颖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梁淇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