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辽0304民初4925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874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4937元,保全费2456元,由原告自愿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付玉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高广君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