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雪辉与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192民初497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雪辉诉被告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吴雪辉撤诉。
案件受理费2919元,减半收取1459.5元,由原告吴雪辉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沈张茂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熊婷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