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无锡市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皖0523执保218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安徽和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无锡市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保全人无锡市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车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保全人无锡市盛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5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王荣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李豪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