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天力架业有限公司与池州九华山普利建设有限公司、梅进新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721民初2536号
判决日期:2020-12-30
法院:东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东至县天力架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池州九华山普利建设有限公司、梅进新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东至县天力架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东至县天力架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0元,减半收取1000元,由原告东至县天力架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金蜜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周桃程
判决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