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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4611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鹏
联系方式:0779-3201522
注册时间:1994-08-02
公司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中安小区B幢1号502房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投资管理,土石方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拆除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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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信友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桂0108民初3314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29         法院: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宁市信友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作出(2020)桂0108民初3314民事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4624元的财产。申请人南宁市信友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4624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陈胜贵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赵雪婵 书记员覃培峰
判决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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