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卓银家具有限公司、广西医大开元埌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桂0103民初17058号
判决日期:2020-12-29
法院: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佛山市卓银家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医大开元埌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佛山市卓银家具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广西医大开元埌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446177.50元的财产,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中心支公司出具保险金额为1446177.50元的保单保函【保险单号:11417073901110980672】,为申请人佛山市卓银家具有限公司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广西医大开元埌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446177.50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陈玉萍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程倩明
判决日期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