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常宝
联系方式:0531-88576391
注册时间:1980-12-13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70号
简介:
许可范围内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及压力管道的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专业承包;烟气脱硫装置技术开发、制造、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职工培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122民初3859号         判决日期:2020-12-29         法院:桐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2005700元,并支付以本金20057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5日起至款项清偿日止按LPR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暂计算至2020年10月17日止利息损失为204015.9元;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7年11月,原被告签订《泰安新东岳7.6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分包合同》,被告为发包方,原告为承包方,工程价款为6005700元。该工程为七个厂房屋顶光伏项目,分别为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原胶车间1#、2#、3#、4#、5#厂房及东新智机械有限公司1#、2#厂房。该七个项目分别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份期间完工。原被告双方、工程管理员及监理单位于2018年1月27日出具工程竣工容量确认单七份,该工程于2018年6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并于同日完成项目并网验收,且该项目早已投入使用。被告于2018年2月13日支付给原告400万元承兑,截止至2020年10月16日尚欠原告工程款2005700元。后经催讨,被告未付。 被告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第6条规定:“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涉案光伏发电工程属于前述电力工程中的太阳能发电工程,案涉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涉纠纷亦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应由案涉工程所在地即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请求贵院驳回起诉或者将案件移送至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管辖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陆如有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代理书记员庐茜
判决日期
2020-12-29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