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宁与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0)晋0830执885号
判决日期:2020-12-29
法院: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保宁与被执行人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借款9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2800元,本院通过网络扣划了被执行人1162700元(包含执行费1140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合议庭
审判员刘汉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陈园洁
判决日期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