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与被上诉人金昌市双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甘03民终470号
判决日期:2020-12-29
法院: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金昌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金昌市双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湾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永昌县人民法院(2020)甘0321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永昌县人民法院(2020)甘0321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永昌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121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吴建红
审判员李静
审判员蔡中利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龙瑶
判决日期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