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岳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津0116民初33851号
判决日期:2020-12-29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金岳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三源电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金岳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北京金岳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王树金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李海娟
判决日期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