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华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省肇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封开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0)粤1225民初1002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封开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源华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省肇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封开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立案。原告河源华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源华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8463.74元,减半收取24231.87元,保全费5000元,两项合共29231.87元,由原告河源华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莫湛慈人民陪审员伍锦棉
人民陪审员卢炳年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黎英
书记员张莉
判决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