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驰、云南江川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4民终1307号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陈驰、云南江川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彦冰因与被上诉人汤云锁、陈仕云及原审第三人云南云菜集团雄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乾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2020)云0421民初8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2020)云0421民初85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陈驰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793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龚辉
审判员荆燕
审判员吴晓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龚旭
书记员张静
判决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