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遂昌欣蕾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浙1123执644号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遂昌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丽水荣昌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遂昌欣蕾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判决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