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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888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760-88711188
注册时间:2012-05-17
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号1403房之一
简介:
承接: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净化及防辐射设备安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弱电工程、冷气及管道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设计、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矿工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监控与防盗报警系统工程、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空调及消防维护保养工程;承接、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设计咨询;销售:五金电器、厨房用品、不锈钢制品、空调设备、暖通设备、机电设备、水暖器材、厨房设备、砂石,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物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物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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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道物流有限公司与盛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19)粤0403民初375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珠海润道物流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盛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珠海润道物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本院于2020年1月2日作出(2019)粤0403民初3750号民事裁定,裁定对被申请人盛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歧支行账号955****************内的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192883元,并对申请人珠海润道物流有限公司用于担保的号牌为粤C*****小型轿车予以查封。申请人珠海润道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上述存款的冻结和担保车辆的查封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盛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歧支行账号955****************内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对申请人珠海润道物流有限公司用于担保的号牌为粤C*****小型轿车的查封。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何莹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冯志炜
判决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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