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热茶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1知民初1237号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热茶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立案。原告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龚磊
审判员董小斐
审判员薛永松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丁梅
判决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