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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税燕利
联系方式:0771-3628882
注册时间:2017-11-09
公司地址:大新县桃城镇新平路6-1号
简介: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弱电工程、环保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销售: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LED灯、照明器具、节能设备(除国家专控产品)、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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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桂1421执保490号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扶绥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人广西星亚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0年11月18日作出(2020)桂1421民初3000号民事裁定书。根据本裁定及申请人提供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本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广西中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的账户为20×××32存款7735519.19元,实际控制金额为7735519.19元。查封期限为一年(从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 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庆新0771-7621358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判决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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