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麦克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匡富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鄂1202执270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麦克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匡富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匡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12月11日以(2019)鄂1202执2709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北京匡富投资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开设的11×××01账户内存款13214162元,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对上述账户的冻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北京匡富投资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开设的11×××01账户内存款13214162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张宏敢
审判员石辉
审判员王义超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袁四祥
判决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