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盛会与刘宝喜、鹰潭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112民初3979号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毛盛会诉被告刘宝喜、被告鹰潭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毛盛会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毛盛会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汐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陈欣祎
判决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