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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世邦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晓涛
联系方式:0571-28986750
注册时间:2003-03-18
公司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公路花园和谐北路31号
简介:
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及古建筑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假山、雕塑、喷泉的制作、施工、维修;道路亮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器械、建筑材料、五金工具的销售;花卉、苗木种植、销售;花卉、盆景的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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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世邦建设有限公司与泰州市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苏1281执恢670号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江苏世邦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泰州市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1281民初7439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该调解书:被执行人泰州市金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江苏世邦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732995.02元,从2017年11月开始,每月30日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0万元,直至全部款项履行完毕;若被执行人有一期未能如期履行,申请执行人有权对未履行部分的工程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利息按年利率6%从诉讼之日开始计算;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起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余无争议。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应向法院交纳执行费19730元(未交)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1.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卡,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亦未向本院申报财产。 2.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3.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网上银行、车辆、工商登记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4.本院于2020年9月4日日委托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至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限制消费令。 5.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再次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网上银行、车辆、工商登记信息,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6.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通过谈话方式将本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认可法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并表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谈话笔录等证据在卷证实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7)苏1281民初7439号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刘加防 审判员张国华 审判员卢国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邰超
判决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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