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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宏
联系方式:010-59935872
注册时间:2010-06-18
公司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7楼1720
简介: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采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对外承包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检测检验服务;认证服务;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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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津0116执2419号         判决日期:2020-12-28         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津0116民初836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通过邮寄送达形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本院执行中划拨被执行人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账户6457元。另查明被执行人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其他银行存款、证券、车辆、房产、工商信息。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债权7630368.17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已受偿6457元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19)津0116民初8365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鲁滕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李合权
判决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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