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苗与魏仕鹏、霍林郭勒市恒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民申1376号
判决日期:2020-12-27
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陈正苗因与被申请人魏仕鹏、霍林郭勒市恒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5民终20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庞志军
审判员杜娟
审判员萨仁娜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法官助理吴坤
书记员郑彩红
判决日期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