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潜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192民初7464号
判决日期:2020-12-25
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杭州潜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2020年10月21日原告杭州潜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申请将诉讼请求第二项变更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捌佰元整”,本院经审查予以准许。原告杭州潜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杭州潜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35元,由原告杭州潜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担。???????
STAR审判员沈堃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陈剑宏
书记员陆承志
判决日期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