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8571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明强
联系方式:0851-85576314
注册时间:1992-08-22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城乡规划编制;施工总承包;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测绘;建设工程劳务;建设工程配套设备、材料、构件的采购、安装、销售;地质灾害的评估、勘察、设计、施工;旅游规划;图文制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展开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省问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保裁定书
案号:(2020)黔2730执保401号         判决日期:2020-12-25         法院: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省问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省问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0451395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其他同等价值财产。申请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向本院出具的担保函为本次财产保全进行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省问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0451395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已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邓友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宋飘飘
判决日期
2020-12-25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