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与赵某、江苏宝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2202民初712号
判决日期:2020-12-25
法院:阿尔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白某诉被告赵某、江苏宝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2日立案。原告白某于2020年1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白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原告白某承担(原告已缴纳)
合议庭
审判员王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马腾
判决日期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