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凯里市飞乐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26民初7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25
法院: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凯里市飞乐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已向本院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变卖、隐匿、损毁财产,保证本案顺利执行及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并自愿承担因保全错误产生的一切损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出具保函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作担保
判决结果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凯里市海峰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凯里市奔驰大酒店东侧市政综合楼2层2-1号(证号:00044174)、3层3-1号(证号:00044176)、4层4-1号(证号:00044178)、5层5-1号(证号:00044181)、6层6-1号(证号:00044183)、7层7-1号(证号:00044185)、8层8-1号(证号:00044187)、9层9-1号(证号:00044189)、10层10-1号(证号:00044192)、凯里市奔驰大酒店东侧市政综合楼1单元2层1-2-1号(证号:00044202)及1-2-2号(证号:00044204)、凯里市奔驰大酒店东侧市政综合楼1层17号(证号:00044195)、18号(证号:00044201)房产。查封财产以68032434.27元为限。
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冉定飞
审判员王山地
审判员罗安松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章杰
书记员吴静
判决日期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