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中国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1民终21943号
判决日期:2020-12-24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满楼公司)、中国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新塘公司)、原审第三人广东广安驾驶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驾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6民初292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6民初2920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人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中国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退回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人民币100元、中国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100元
合议庭
审判长罗毅
审判员张一扬
审判员张宾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书记员黄晓君
判决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