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雄坤与王三保、吉安市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802民初4732号
判决日期:2020-12-24
法院: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雄坤与被告王三保、吉安市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李雄坤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雄坤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王婉冰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黄琳
判决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