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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5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缪国栋
联系方式:0592-5760257
注册时间:2005-04-29
公司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景北路1号E栋
简介:
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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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众工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广东众工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闽0206执640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24         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闽0206民初346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1日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执行被执行人给付货款91024.78元及逾期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59元。被执行人依法应承担本案执行费1586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本案过程中: 1、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以司法专邮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案件告知书、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未签收,且未实际履行。 2、本院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福建法院执行案件查控系统、厦门市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有价证券、房产登记信息及对外投资登记信息等,已查封了被执行人广东众工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粤SU××××号车辆的过户手续,未查找到车辆的下落。其余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3、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 4、截至2020年12月9日,申请执行人债权未受偿。 5、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0年11月23日通邮寄执行情况告知书方式告知申请执行人,并要求进一步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未提供财产线索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陈惠清 审判员龚晓星 审判员谢源成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叶鑫生
判决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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