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平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沭阳县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1322民初6383号
判决日期:2020-12-24
法院: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海平与被告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沭阳县供电分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需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合议庭
审判员方捷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杨宇
判决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