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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748万元
法定代表人:丘加友
联系方式:021-64302391
注册时间:1989-10-20
公司地址:闵行区华宁路250号
简介:
一般项目: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特种锅炉及其成套设备;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核电发电设备,垃圾发电及其他能源设备,分布式能源及储能设备;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和销售;化工设备、污泥及垃圾气化设备、换热器、压力容器、钢结构、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及技术服务;进料加工,无损检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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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兵08民初1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24         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新疆西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6日立案。原告新疆西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新疆西部合盛热电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90100元(原告已预交),经本院院长批准免交
合议庭
审判长孙铭徽 审判员刘丽美 审判员赵春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马金玲 书记员张梦琦
判决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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