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车鼎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辽0211执5626号
判决日期:2020-12-24
法院: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车鼎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故依法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胡岩松
代理审判员付拓
代理审判员阮立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单晓琳
判决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