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创新致远测绘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辽0203财保60号
判决日期:2020-12-24
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贵州创新致远测绘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21×××97及被申请人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52×××28内的存款共计1730000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提供担保赔偿责任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21×××97及被申请人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52×××28内的存款共计173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创新致远测绘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林文涛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公晓宇
判决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