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华欣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港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桂0602执保441号
判决日期:2020-12-23
法院: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人防城港市华欣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港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执行,并于2020年12月5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保全完毕。
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判决日期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