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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小平
联系方式:13882802524
注册时间:2013-04-01
公司地址:达州市红星国际广场A、B区1-2幢13层6号
简介: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公路管理与养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制品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树木种植经营;房屋拆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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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文与四川恒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终结裁定书
案号:(2020)川1724执1312号         判决日期:2020-12-23         法院: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陈中文与被执行人四川恒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川1724民初28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10月27日,申请执行人陈中文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四川恒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现申请执行人陈中文自愿申请撤回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终结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2020)川1724执1312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二、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新的执行条件时,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王献云 审判员张自力 审判员何剑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徐小琳
判决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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