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贤、周俊勇等与襄阳市中心医院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602民初115号
判决日期:2020-12-23
法院: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俊贤、周俊勇、周俊珍、周小坤与被告襄阳市中心医院、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后,原告周俊贤、周俊勇、周俊珍、周小坤于2020年11月17日申请撤回对被告襄阳市中心医院、上海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周俊贤、周俊勇、周俊珍、周小坤撤回对被告被告襄阳市中心医院、上海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长李微
审判员李丽
人民陪审员赵娟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王芳
书记员刘诗杰
判决日期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