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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才志国
联系方式:0472-2231273
注册时间:2013-12-17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吉拉地区
简介:
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汽油或柴油:氧气或乙炔)(在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和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服务;运输设施修理及制造;物资采购与供销、生活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检测;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铁路工程;系统集成工程;铁路技术装备、信号设备、机车车辆设备及配件、机械零配件、电子通讯网络系统设备研发、加工、生产及销售;房屋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咨询服务(不含需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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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长海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恒诺包头分段、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7101民初414号         判决日期:2020-12-23         法院: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长海与被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恒诺包头分段、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原告黄长海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黄长海撤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计775元,由原告黄长海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齐满喜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韩瑾
判决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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