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长海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恒诺包头分段、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内7101民初414号
判决日期:2020-12-23
法院: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长海与被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恒诺包头分段、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机务段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原告黄长海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黄长海撤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计775元,由原告黄长海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齐满喜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韩瑾
判决日期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