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省世纪阳光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23民初71号
判决日期:2020-12-23
法院: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贵州中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省世纪阳光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陈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贵州中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贵州中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贵州中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案原告贵州中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229578元,多交部分227428元本院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刘金洲
审判员陈映桃
审判员曾婷婷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法官助理朱丽萍
书记员黄礼坤
判决日期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