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有色地矿钻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豫1282执2130号
判决日期:2020-12-23
法院: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1282执2130号裁定书,于2020年09月08日向被执行人罗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罗某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7139.61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王帅锋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李鹏飞
判决日期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