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肖宁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川2002执恢188号
判决日期:2020-12-22
法院: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川2002民初1114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提取、扣划被执行人肖宁该的银行存款或其他合法收入30万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钟伟
审判员尹亚军
审判员梁小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柯
判决日期
2020-12-22